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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稿件登记统计制度
[发布日期: 2010-1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为进一步加大各基层支部、盟员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各支部参政议政和宣传工作的整体情况,根据盟市委的要求,建立信息、宣传稿件登记统计制度。

    一、对通过电子邮件、书信寄送等方式投送的稿件,统一由宣调处收集整理,及时做好来稿的录入和登记工作;

    二、稿件登记必须详细填写来稿时间、来稿题目、支部、来稿人等内容,并做到随到随登。

    三、信息稿件的登记应根据信息的反馈及时做好更新,以便向信息报送者做好反馈工作。

    四、宣传报道的统计应分为民盟南京市委网站和外发至各类媒体两类分别统计。

    五、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统计情况分半年度和全年度向各基层支部和全体盟员公布。

    六、处理(用)完的稿件妥善保管,到年底后统一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七、信息、宣传稿件的登记统计工作均由宣调处的专人负责。


民盟南京市委宣调处
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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