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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0-1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参政议政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信息工作是参政议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体现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窗口。及时、准确地向党委和政府部门反映信息,有利于党和政府最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来自各方的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意见和建议,起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稳定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民盟南京市委通过总结过去的信息工作经验,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建立信息工作网络

    一支反应灵敏的信息员队伍与一个渠道畅通的信息网络是做好信息采、编、报工作的重要基础。

    1.盟市委由驻会副主委负责民盟信息工作的领导、组织、审阅、签发工作;盟市委宣调处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编辑和向各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并及时向信息提供者反馈采用情况。

    2.盟市委各支部的信息工作由支部的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根据盟市委对信息工作的要求,支部要及时做好动员与落实工作,并给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创造良好条件。盟市委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支部的考评体系。

    3.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委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是反映信息的主体,要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

    4.各基层组织可向盟市委推荐盟内专家、学者、代表性人士、参政议政积极分子,便于盟市委及时采集信息。

    5.各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主动采集、挖掘、提炼、整理信息,把信息工作融入到盟的各项工作中去。

    6.为方便征集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盟市委由宣调处统一收集、整理、上报信息。联系电话:83196219,传真号码:83196211,电子信箱:njmm302@sina.com

    二、报送信息内容

    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原则,注意收集和反映如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对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难题,有创新意义的理论观点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性思路。

    2.对可能引起全国性连锁反映或导致本地经济和政治生活严重紊乱的重大事件,对改革开放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3.盟员直接了解到的港、澳、台、侨胞和国际人士针对我国内政外交发表的有质量的评论和意见。

    4.盟员对某些问题有深度的看法、真知灼见,在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报告中的核心部分和主要观点。

    5.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出台前后和国内外重大事件发生后,盟市委主委、副主委、盟内老同志和盟员中的专家学者独到见解和代表性人物的郑重表态。

    6.盟市委在重大会议和活动中反映的问题和相关信息。

    7.向本市党政部门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即社情民意),反映全市或地区、部门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警示性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而有关部门还没有注意到的情况。

    8.向本市党政领导反映那些不宜公开、又事关决策的重要情况和意见;有识之士反映的倾向性、警示性、前瞻性的意见和敏感性的问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实情分析和对策建议等。

    9.统战工作中重要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注重反映带有普遍性、突出性和倾向性的信息。

    三、信息文稿的编写要求及格式

    1.报送的信息,要求一事一议,每篇信息文稿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应该注意建议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报送的信息文稿,个人撰写的须注明反映者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便做好联络和反馈工作。

    3.信息稿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信息的被采用率。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是信息工作的灵魂。全面,就是反映问题要全面,充分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及时,就是注意反映情况的时效性,信息的时效性是信息质量的前提。准确,就是反映的情况真实、观点明确,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真实性是信息质量的核心。规范,就是报送的信息格式规范,没有逻辑、文字等方面的错误。

    4.盟员在各级政协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各基层盟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归纳成信息报送。

    四、信息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

    信息工作是全盟的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激励各基层组织和盟员积极参与,多作贡献。

    1.健全和完善信息工作网络,将信息和社情民意工作纳入盟市委的考评体系。

    2.盟市委委员有责任每年至少反映一条信息。

    3.盟市委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各支部每年至少反映两条信息。

    4.盟市委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盟内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主动采集信息和社情民意。

    5.盟市委将定期统计,半年一次在基层干部会上公布市委委员、各专委会、支部和盟员个人报送信息的数量。

    6、对每年收到的信息稿件,盟市委按照统一的稿酬标准付给稿费,稿费按年度发放。

    7、每年召开信息工作座谈会,通报全年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适时召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民盟南京市委员会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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