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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南京市委关于加强支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0-1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增强支部的活力,规范支部的制度化建设。民盟南京市委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1、支部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在民盟南京市委的领导下进行。

    2、支部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组织委员一名、老龄委员一名,并根据支部盟员人数多少可酌情增减。支委会候选人的提名,由上一届支委会协商确定。

    3、盟市委组织处将商定的候选人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后,提交盟市委讨论通过,再由支部全体盟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可以采用等额或差额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盟市委直接任命。

    4、按照盟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届时进行换届,必要时经盟市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5、根据盟市委的年度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支部的工作计划,落实盟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6、组织盟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盟史、盟章和盟的优良传统。

    7、传达并贯彻上级盟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根据上级盟组织的工作布置,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组织生活。

    8、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吸引优秀人员加入组织,为组织输入新鲜血液。

    9、密切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加强沟通,定期向单位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10、关心盟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盟员做好本职工作,组织盟员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11、向盟市委推荐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优秀盟员。

    12、关心离、退休老盟员生活。
 
    13、发动盟员为《南京民盟》等盟内刊物及南京民盟网站投送稿件,宣传盟员先进事迹、报道基层盟组织的活动情况。发动盟员为盟市委提供信息,反映社会动态,提出建议。

    14、按时收缴盟费。

    15、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如实反映支部工作情况,按时上交工作手册。

    三、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建设

    16、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是支部的政治核心,要组织盟员完成本支部的各项任务,并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盟市委报告工作。

    17、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熟悉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热心盟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在政治上自觉接受属地党组织的领导,在工作中执行盟市委决定,认真贯彻有关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盟组织和盟员的监督。

    18、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的职责:
    主任委员负责全面工作,负责与盟市委的联系、汇报工作,传达盟市委的决定、决议并组织实施等。
    副主任委员协助主委工作,在主任委员不在位时,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主要负责支部组织发展、组织活动的开展等工作。
    宣传委员主要负责支部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社情民意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老龄委员主要负责联系退休盟员工作。

    四、支部委员会的经费使用与管理

    19、支部委员会的经费是指由盟市委、区委统战部、所在单位下拨的经费、盟费及其它合法渠道取得的所有款项。

    20、支部委员会的经费使用要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21、支部委员会的经费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每笔款项的收支都要有经手人签名。

    22、支部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每年要向全体盟员通报,并按照盟市委的要求,认真填写支部工作手册中的支部经费收支登记栏目。

    23、退休支部不作以上要求。

 
民盟南京市委员会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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