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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参政党社会服务有新作为
[发布日期: 2019-02-1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本质属性

       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的召开标志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十九大报告揭示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对我国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中心任务和战略目标提供了依据和逻辑的起点。人民追求更高质量的物质生活、更民主的政治生活、更丰富的精神生活、更和谐的社会生活、更美丽的生态生活,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等方面有更多的期待。

      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为:一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不平衡,我国既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生产力,也有大量传统的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既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又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二是区域不平衡,东中西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不平衡、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不平衡;三是群体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不同社会群体在共享发展成果方面有差距,建立在良性橄榄型社会结构上的财富公平正义分配格局有待形成。在全局上体现为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不平衡,主要是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

      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指整个社会的发展总量尚不丰富、发展程度尚不够高、发展态势尚不够稳固,一些地区、一些领域还存在发展不足的问题。在经济发展方面,特别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经济发展任务依然很重;在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广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机会不均等,社会不公、利益藩篱在一些领域仍然顽固存在。矛盾实质上仍然是供需矛盾,作为供方的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二、基层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

       社会基本矛盾在内容上多元。经过改革开放 40 年的发展,我国的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更加高涨、对优美环境的期待更加凸显、对个人的发展要求更高。对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需要有着共同的期待。

      社会基本矛盾在结构上分层。社会基本矛盾在层次上分化,富裕阶层、中产阶层和贫困阶层生活的绝对水平都大幅度地提升了,但他们的需求表现一定的差别,不同阶层,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由之前的经济、文化需要到现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的全方位需要。

       社会基本矛盾在需求上多维。人民对生活的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文化需要这些客观性较强的“硬需要”,还包括其衍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社会政治权益、自我价值实现等精神属性较强的“软需要”。“硬需要”在升级,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文化生活,“软需要”在升温,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权利、安全等社会政治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期盼有更好的权利、利益表达和维护机制以及更自由的精神生活空间,已日益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和主观情绪感受的重要因素。与过去较为单一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现实与需求的矛盾在范围、数量、层次、品质上,都已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台阶。

     三、传统的社会服务遇到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重点服务基层群众,关注的是“硬需要”。近年来在智力支边、文化下乡、科技扶贫、法治宣传、化解基层利益纠纷等“软需要”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如民盟组织开展的“烛光行动”“社区送医”“进监帮教”“助您起航”等活动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但总体上对照新时代的要求,存在一些困境。

     1. 社会服务的形式、内容缺少政党的属性。较多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活动缺乏创新,内容单一,仍停留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问医义诊等传统层面,缺乏时代特点的内涵。基层服务活动缺乏针对性和新意,“到处撒盐”、重点不突出、效果不好,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参与者也缺少社会责任的归属感,也影响了成员持续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 社会服务缺乏系统工作机制。民主党派甚至包括一些党派领导对本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并没有充分的认识,不了解其重要性和专业性,缺乏行之有效的社会服务体系。测评方法、评价标准等还很模糊,活动自说自话,也难有执行和监管的机制。由于党派的成员均为兼职,做与不做全凭自觉自愿。客观上受到时间、经费、场地等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具有联谊特点,好事做不实、实事做不好的情况屡见不鲜。

     3. 缺乏社会服务专业队伍支撑。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局限,党派缺少主动、全面地考虑自己的社会服务队伍建设规划。长时间来,党派自身的组织建设比较重视组织发展和壮大队伍,社会服务队伍处于自我发展、自然成长状态,服务活动只能是有什么人才就做什么事。社会服务队伍中专家型人才匿乏,社会服务领导型人才空白,直接影响了党派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 参与社会服务的成员动力不足。大多数地方党派成员数量与机关规模、专职干部的职数都是大小党派一律平等,经费差距不大,成员多的党派经费常年紧张,在社会服务过程中所必需的经费,就需要由党派组织甚至个人承担一些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派成员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在社会服务工作遇到制度和法律问题时,也往往是靠党派成员自身的力量去解决,对社会服务效果没有考核激励机制,参与服务的动力不足。

    5. 理论研究对服务的实践指导缺位。目前参政党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等理论研究还不够成熟,大多研宄理论课题由上级统一制定,下级组织只能在课题范围内选择性地进行研究,在社会服务一线的成员却鲜少进行理论研究,参与面较窄,鲜有结合公共管理理论、社会治理等热点理论方面进行论述的视角,这给社会服务工作的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

     6. 不少活动流于做形象工程。多年来不少群众正是通过社会服务了解参政党的存在。面对受助群体的广为赞誉和社会舆论的好评,一些党派组织自觉不自觉地视社会服务工作为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的形象工程,就难免会出现重形式、重声势,追求场面热闹,忽视实际成效的现象。看似精心组织了一场活动,只是湖面激起一个浪花,过后一片平静。形象工程是我们自己设计自己导演甚至自己收获的,我们只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布景和道具。

     与民主党派其他职能相比,社会服务工作明显成为短板。受民主党派自身资源和成员界别特点等因素限制,在社会服务理论研究、服务定位、渠道拓展、资源开发、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服务的力度和广度需要强化,社会影响还需进一步扩大。

      四、参政党在社会服务中可以有新的作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的判断,标志着中共工作重心的转移,各民主党派工作中心也要相应的跟进,要赋予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服务”具有时代发展观的新内涵。社会服务已经成为参政党各级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建设、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的实践形式。

    1. 更新观念,党派在参与社会治理上出智慧  

   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是参政党政治社会化功能的体现,社会服务是参政议政的自然延伸,也是参政议政的题中之义。优势在人不在物,靠的是智力。党派的社会服务不同于党政工作、民政福利、慈善事业,有着鲜明的参政党特色、生动的党派特点。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其社会服务工作是一项政党活动,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在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广大党派成员能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了解社会、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而形成高质量、具可操作性的社情民意提案或议案。社会服务工作,是民主党派推动自身建设、组织发展的有力推手。

   参政党社会服务也是发挥政治中介作用,沟通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渠道。政党的功能之一就是化解矛盾的社会需求。如,建立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站,公开电话、邮箱等,给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增加一个渠道,寻求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最大化的治理效能。遏制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不闹不解决”等错误认知和极端行为。在新的历史阶段,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如何在现有政治秩序内开放出更多更有效的民众参与渠道,民主党派也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了国家和社会之间沟通的有效桥梁,发挥了政治中介作用。

    2. 创新机制,搭建社会服务的新平台

   参与社会治理是党派的政治责任,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要重视体系化建设,建立社会服务平台。如,民盟和民进的联络委员会、新阶层联谊会、书画院、慈善基金会、科协、陶行知支部等,这类社会服务工作平台已经在社会服务方面显现出成效,达到集智聚力的效果。

   针对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的问题,民主党派坚持社会服务与民主党派自身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总结有效的社会服务形式,主动对接并纳入地方党组织的工作规划,同心同力,通过制定符合民主党派实际和社会需要的社会服务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人才、项目、资金方面加以保障,并把社会服务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推荐、选拔、使用方面的重要参照指标。

    3. 出新办法,在基层服务中延伸监督的触角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基层社会矛盾突发期,大量的社会矛盾源自于基层,而我国资源和权力垂直分布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大量的人才、资源、权力集中在上层,推动一项社会管理体系改革,本身超出了基层政府、社会和公民能力,需要上级政府乃至中央层面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在推动基层试验的基础上,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民主党派在这一方面具有密集的人才智力优势,可以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方面集中力量开展调查研究。

    在社会服务的形式实现民主监督职能,在服务中接触最基层群众的感受,从零碎的信息中发现问题。民主党派可以就基层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有关情况开展民主监督,通过民主监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民主党派对基层社会治理层面开展民主监督,要敢于直面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基层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相对淡薄,社会参与不足。基层社区有大量的工作如科普宣传、法律知识普及、健康教育、职工维权、劳资调节、流动人门管理与服务等,需要大量的有实践经验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才参与,党派成员可以主动嵌入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一些特殊群体,民主党派地位比较超脱,在和群众交往中,感情上更容易交流,能够了解群众真实的需求和想法,更容易和群众进行沟通协商,促进、扩大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影响力。使参政党每个成员都能够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工作实践中,以个人专长找到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着力点。

龚瑾(2018年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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