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研究 -> 理论研究
字号:
浅论政协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方晓荷)
[发布日期: 2015-0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民盟南京市委   方晓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有着重要区别。首先,相对于“社会管理”而言,“社会治理”的范围有所缩小,主要是聚焦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其次,“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制度建设,特别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再次,“社会治理”相比于“社会管理”,更突出地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只是由政府管控。这一字之差,标志着执政党执政理念的转变。反映了治国方略总体思想的演变,折射了历史发展的进步。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人大、政协等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其中,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政协的界别组成决定了人民政协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地位。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最多可达30多个界别。拥有如此众多的界别,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最显著的特征。几乎覆盖整个社会的界别组成,决定了人民政协在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充分体现了团结和民主的本质属性,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彰显了人民政协的地位,诠释了人民政协的作用。政协的界别优势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对外联系的面相当广泛。政协的组成人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联系着周围众多的群众,他们反映的意见建议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这是其他任何政治组织都无法比拟的。二是专业性强。在覆盖面广阔的界别委员中,不乏各行业、各学科、各专业的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才,他们对业内情况最熟悉,最了解,最有发言权。三是位置超脱。各界别的委员们不为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所累,话语权空间较大,能够做到畅所欲言、开诚布公地表明自己的观点。

   故而,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协的界别作用,能够确立政协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地位。政协可以通过不同界别联系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方面的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同时,也因为他们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或杰出人士,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针对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各自不同角度、不同视点、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汇合起来,就能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有力依据和参考意见。

    二、民主协商的形式,为协调社会矛盾提供了最好方法。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协商对话是人民政协实践协商民主的核心要素。在社会治理中,亟需政协组织把重大民生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政治协商的重点议题,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协商讨论活动,发挥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利于矛盾化解,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民主协商这种形式,为创新社会治理、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开辟了一条直通的渠道。协商是现代社会管理最重要的工作理念和机制之一,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最好方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以平等、对话、沟通、协商、兼顾为主要运作方式的政协协商民主,既维护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特别是在反映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利于形成合理、协调、均衡的利益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三、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措施的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对社会管理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来自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和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这样的监督在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的监督同执政党内部的监督机构是有所区别的,相对于政府的监察部门而言,政协的监督属于外部监督,具有 “旁观者清”的效果,同时又可以推进政府体制内的监督功能的发挥,避免由于缺乏外部监督而导致的监察不力。人民政协及其联系的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和政府的工作。

    同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这些形式,既有政协组织的整体监督,又有党派界别的特色监督及委员的个人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这样的监督具有很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会受到高度的重视。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有助于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转变,有助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界别宽广、地位独特、兼容并包、协商民主的优势,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发挥政协组织的优势创新社会治理,笔者的观点如下:

    首先、引导政协委员成为社会治理的主力军。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各个界别的代表人物,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也确切了解各个领域的真实情况。可以真实反映本界别的思想意识和愿望要求,并且能够针对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准确的建议,为社会治理工作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政协委员承载着党和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反映社情民意,提出真知灼见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

    应当引导政协委员发挥自身的地位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带动群众,带头维护团结,带头遵纪守法,努力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力量并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多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发挥委员表率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其次、充分发挥政协每一个机构的作用,合力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政协的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如果每个机构、每个部门都对自己本职工作中与社会治理相关的部分加以重视,将会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效率。

    政协办公室在接待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时可以将与社会治理相关的部分梳理出来,提交相关委员会或政协领导加以重视。提案委员会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活动时也可侧重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容。其余所有的工作委员会也都可以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积极听取了解社情民意,并向上级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和主动参与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社会治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必要时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调查报告。尤其是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中具有不一般的地位和作用。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部分政协委员甚至政协领导就是宗教界人士,他们在当地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如果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宣传民族团结、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可以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再次、在强化民主监督的同时唱好和谐之歌。许多社会矛盾的产生和激化,与有关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社会管理政策执行不力,强势群体无视社会管理规则有关。因此人民政协要充分运用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其改进,推动社会治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形成。

    另一个方面,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人民政协作为爱国主义统一战线的组织,应当始终将维护团结稳定作为重点,高度重视发挥政协沟通思想、联络感情、增进友谊、凝聚人心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同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阻力、凝聚合力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的和谐平安。

 

上一篇 民主党派干部如何在政协中发挥优势(黄艳)
下一篇 对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