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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札记之:将目标管理引入盟务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2-1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民盟南京市委原驻会副主委  张吉华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管理专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实践》中最先提出的,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而是相反,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所以“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因此管理者应该通过目标对下级进行管理,当组织最高层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个部门及各个人的分目标,管理者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励。

    南京民盟的盟务工作,由于受到文革的影响,真正起步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特别是在1989年“14号”文件颁布后。而这个时段,盟组织实际上仍处于肌体复原再造期,工作方式基本是口耳相传、约定俗成,虽积极探索,但还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范。此后十多年的组织建设,为盟务工作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2002年,我由政府来到民盟机关,担任专职副主委。作为一名盟务新兵,协助主委高质量地完成全年工作是摆在我面前的最重要任务。经过认真思考,我决定借鉴以往工作的经验,将政府工作中的目标管理机制引入盟务工作。

    2003年开始,我在民盟市委机关推行目标管理。我要求,先由各处室经过充分讨论,提出本处室全年工作任务,再由办公室汇总,并根据盟省委、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协对盟市委的新要求,制定出《盟务工作分解表》,将全年盟务工作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条目。这样就使得盟务工作由模糊笼统变成明晰具体,从而达到了“四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这不仅极大丰富了机关工作的内涵,充分调动起机关人员做好盟务工作的主动性,而且较好地推动了现代盟务工作的发展,适应了新时期中共党委对党派工作的具体要求。

    此后,我们每年年中都要按照时序“回头看”,年末则对照分解表总检查,并将目标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处室工作的标准,与公务员年末的述职评优挂钩。可以说,推行目标管理机制,增强了盟务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处室的工作目标变得清晰明确,并与机关总目标直接关联;通过一目了然的《盟务工作分解表》,鼓励和督促处室按期完成工作,提高了处室策划、组织、运作和协调的能力,从而充分保证了全年盟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将目标管理机制引入盟务工作,实现了“工作有目标,目标有人做,人人有事情,事事可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为盟务工作按时、优质、精细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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