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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业主自发成立“维权QQ群”,盟员陈伯元传经送宝
[发布日期: 2009-07-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7月8日,由南京网名自发组织的“南京业主维权QQ群”召开成立大会。民盟盟员陈伯元被推举为该群群主。江苏东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春、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群、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彪、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忠等被聘为该群维权法律顾问。该群成立后,将为业主提供维权经验和法律咨询服务。“南京业主维权QQ群”的群号为:83082942。

    该群群主陈伯元,原居住在六合百合华府小区,为该小区业委会主任。该小区物业公司因为涨价不成选择离开,小区的管理陷入无人接手的局面。此时,业主委员会站出来作出了实现业主自治的决定。在陈伯元的带领下实现了业主自我管理,在物业费不涨价、服务不缩水的情况下,业主自治的第一年交出了物业费结余5万元的成绩单。该小区也成为《物权法》实施后南京第一个业主自治的小区。为此《北京青年报》、《现代快报》和《江南时报》等媒体大篇幅报道了陈伯元维权和百合华府业主自治的新闻。

    陈伯元表示,稳定是社会发展的生命线。随着新建小区的增多,部分不良开发商偷工减料、物业公司管理混乱,维权的业主群体迅速增加,而在许多时候业主成了弱势群体,开发商财大气粗、物业公司我行我素,业主的权利难以得到较好的保障,使得这些维权群体逐渐增多,进而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一个新群体。创建群就是希望能凝聚更多的专家,从社会救助这个角度,为这部分群体提供依法维权的咨询服务,引导他们依法、合理、有序维权。他还表示,自己已经七十多岁,经历、体力都不适合担任群主,等到维权群架子搭起来,骨干力量形成,有了向心力,自己将把群主让给年轻有为的业主。

    维权群成立当天,参会的律师、记者回答了近三十名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陈伯元还就百合华府的业主自治情况向到会的业主进行了介绍,并和大家一起分享了他自己维权的感受和体会。

盟市委机关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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