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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民盟各基层总支、支部:
    根据民盟中央的统一部署,民盟南京市委将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新一轮政治交接的必然要求,是增进政治共识的核心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南京民盟各项工作的有力牵引。“学习实践活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不断增强全市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努力把南京民盟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组织,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南京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希望各总支、支部在活动中:
    1.坚持突出重点。要把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一以贯之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任务要求,根据各级组织实际,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并不断充实和丰富其内涵和形式。
    2.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体现特色,根据盟员特点采取便于参加、乐于参与的方式。
    3.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展示民盟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大好局势,展示全盟盟员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作用的良好形象。
    4.坚持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借鉴今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紧密结合全市盟员的思想实际,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四种能力建设,使增进政治共识和提高履职实效相促进。
    希望各总支、支部积极开展活动,踊跃报送稿件。盟市委将在官网开辟专栏、专版和专题,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做好引导、示范和交流,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扩大社会影响。

中国民主同盟南京市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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