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教师地位得到提高,也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但是,任何一项关于分配制度的改革,几乎都是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我们的调查显示:总体来看,这次分配制度改革的效果不佳,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一、实施后的基本情况 1、积极作用:一是提高了所有退休教师的收入水平,增长幅度约为两倍;二是极大地提高了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增幅也多在100%—200%之间;三是提升了中小学的社会地位,使教师成为一个“高门槛”职业,在一些地区招聘教师考试的激烈程度已经不亚于公务员招考;四是稳定了教师队伍,吸引和鼓励了各类优秀人才来当老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在政策未实施前,宣传上的失误,造成在职教师的期望值远远高于实际拿到的,从而产生不满情绪。“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自身概念模糊,看起来都是“工资”,在政策还未实施前,很多教师都在对照着表格来计算自己的“工资收入”。再加上“70%”和“30%”的说法,当教师知道自己的“70%”是多少时,自然就算出来“30%”是多少。 二是各地区、各学段、校际之间存在着不合理。非义务学校参照义务学校,高中教师与小学教师一样标准,高中教师的收入比以往有所减少,心态发生了变化。学校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也导致了校际之间绩效工资收入差距较大,仅30%部分,就有近2万元。现实中,农村小学教师的幸福感陡增,下午早早就放学了,而高中教师还在辛苦上课补课,并且城乡生活标准也不一样,这就更显得农村教师的钱更经花。 三是各学校在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上矛盾突出。由于方案是由学校制订的,而教师个体在诸多方面,如工龄、学历、职称岗位、工作量等存在差异,且有不少差异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量化换算,由此产生诸多矛盾。我们在一所农村中心小学调研时,与老教师谈,老教师不满意,说辛苦了大半辈子拿不过年轻人,要靠工作量才能分绩效;与青年教师谈,青年教师也满口怨言,说对老教师太倾斜了,年轻人最辛苦,但超课时一节才15元,加班一天才30元,还不如泥瓦匠。而教师说干部拿多了,干部自己则说拿少了、不想干了。不少中小学采取的是尽量缩小差距的近似“平均分配”的实施方案,让人感到又有回到了“大锅饭”时代。 四是由于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中小学的收费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学校自行支配经费的空间进一步缩小,财政在短期内已不可能增加太多的办公经费,因此学校可支配的办公经费等开支变得有限,甚至捉襟见肘,使得学校很多方面的活动难以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的办学质量。 总体来看,这次分配制度改革的效果不佳,并未取得预期效果。由于以上的原因,导致很多教师心理失衡,想法颇多,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一方面,基础性绩效工作保有其底;另一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欠合理又使得其无意进取。后者使教师失去积极性,前者助长了这种无积极性,必然导致教育教学的质量下降和滑坡。同时,现在在大家眼中,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初中和小学教师又悠闲,工资又高,教书不卖力,羡慕、质疑、批评等各种声音在社会上此起彼伏,人们对教育、对教师看法颇多,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建议 针对以上现象、原因,必须有的放矢,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完善。特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制度合理配套。对于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而言,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两个车轮。如果只对其中一个进行调整,而不进行相应的人事制度方面的配套改革,是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的。因此建议对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岗位编制等进行调整。可以就不同学段、不同地区学校进行编制核定,确定各学科、岗位上教工的工作量标准,并按照学校应拥有编制数进行经费包干切块,以尽量减少学校之间工作量的不均衡。 第二,行政主导改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拿出一个主导性的分配框架、大纲,作为分配指导性原则,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分配不公平的同时,也能避免挫伤部分教师的积极性。可以尝试考虑以区县为单位统筹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现在的情况是,高中不如初中,中学不如小学,最好的是村小。这对农村教育发展有一定好处,但带来的现实矛盾极多。高中学校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的做法并不可取。在不增加财政总支出的前提下,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经费可以调整各学段的绩效工资标准。另各区县可以统一划定校长、名特优教师的津贴和奖励标准,可以减少很多纷争。 第三,做好协调工作。主要是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之间要协调好,中小学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发放,按月发放。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20%作为学期考核奖励,并按月发放;另10%作为学年度考核奖励。中小学的绩效工资最好不要按照财政年度来核算发放。同时,这也是基于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提出的。 另做好区域内校际之间的协调。如小学、初中、高中之间,城乡之间,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等不同情况的校际之间的差别,注意差异性,调整好收入平衡。在重视提高农村教师经济收入水平的同时,也应高度关注满足多层次多形式的精神需求。适当提高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对有别于中小学的教育机构应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大背景下允许适当调整。 第四,做好宣传教育。建议将绩效工资的构成明确为“工资+奖金”,取消“基础性工资”、“奖励性工资”的说法。从而进一步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就是奖励给“干得多”和“干得好”的,而不能利益均粘、人人都有的“大锅饭”。淡化直至去除“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宣传口径,多突出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支持。 积极引导教师树立努力奉献、回报社会的职业理想和历史责任感。有的教师仅从自身角度来考虑问题,仅仅关注的是个人利益,难免失之偏颇,失衡固然不行,但相对的差距也还是需要的。要引导教师提高思想素质,正确看待工资收入的差距,提高工作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最大程度上减少矛盾,弱化矛盾,使绩效工资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功用,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生动的教育环境,为实现教育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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