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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政协集体提案:关于吁请南京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新通用顶级域名项目及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2-05-17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011年6月20日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正式批准通过全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eneric Top-Level Domain Name,简称为New gTLD)项目(“新顶级域名项目”),并将在2012年1月12日开放新顶级域名的注册申请。在创建世界品牌的战略中,新顶级域名项目对中国包括南京企业意义重大,同时也会带来品牌、商标、地理名称和社群资源保护诸多法律挑战。

一、新顶级域名项目背景

    ICANN自1998年成立,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gTLD)和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gTLD代表通用顶级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是互联网空间的重要基础设施资源。目前,全球已经分配的顶级域名有22个,包括:“.com”、“.org”、“.net”和“.info”等顶级域名。

    ICANN在2011年6月20日通过的新顶级域名项目旨在进一步开放顶级互联网名称空间,开辟更加体现行业特色的全新顶级域名,拓宽之前对通用顶级域名申请规则和条件的严格限制,从而更为广泛有效地推动并提高域名系统(DNS)的效用。

    在新通用顶级域名体系下,概括讲,可注册的主要类别包括:(1)行业类域名,如“.mp3”、“.eCommerce”、“.film”和“.travel”等;(2) 企业品牌类域名,如“.ibm”、“.canon”、“.aigo”和 “.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panda”(熊猫)等;(3)地理名称类域名,如“.Africa”、“.Dubai”、“.Nyc”(纽约)、“.Beijing”、“.Nanjing”或“.Jinling”(金陵)等;(4)社群域名,包括“.Gay”(同性恋)、“.Arab”(阿拉伯)等。据报道,目前全球已公开的新顶级域名申请意向已经超过100个。新的顶级域名蕴藏无限的商业和社会价值,比如Car顶级域名被估价超过1亿元,web则可能会被竞价至上千万美元。任何公司、组织或机构(个人独资企业除外)都可以申请new gTLD,这对于像海尔、微软、宝马等拥有众多子品牌和完整产品系的集团或企业而言无疑个好消息。

二、新顶级域名项目对中国包括南京的企业和机构的重要意义

    新通用顶级域名项目,涉及互联网基础结构的重大改变,使得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名称、各领域的标识性词语、行业特色等将有可能成为新的域名后缀,从而使互联网体验和应用格局更加个性化。不但如此,中文的域名后缀也将有可能成为全球通用的新顶级域名,从而大大提高中文域名的潜在商业价值,中国企业也即将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全球顶级中文域名,对于国内企业品牌的国际化战略发展更加有利。

    对于中国乃至南京的企业来说,以企业的品牌建立自己的通用顶级域名,这对于企业品牌保护、开辟推广新的衍生产品、提升网络营销的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aigo为例,如果aigo的新顶级域名经ICANN批准通过,“爱国者”将成为域名“.aigo”的运营注册局,可以以其品牌aigo作为顶级域名后缀随意开通与其直接相关的二级域名,比如 “mp3.aigo”、“音乐.aigo”、“usa.aigo”等。再以新浪微博为例,在新浪启用其二级域名“weibo.com”前就有业内人士透露,新浪网在对外收购与“weibo”相关的域名。这让腾讯微博、搜狐微博等国内门户在获得“.com”顶级域名上丧失先机。

    新规则预示着像“.haier”(海尔)、“.bmw”(宝马)等以企业、组织、机构名称简写为后缀的国际顶级域名将大量涌现,其中不乏有市场嗅觉敏锐者,利用这次new gTLD开放注册的机遇独辟蹊径,启动企业互联网时代的全营销模式。同时,中国企业也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域名保护考验。

    注册顶级域名,其品牌形象具有较强的唯一性。对我们企业具有以下的意义:

    (一)顶级域名可以成为企业在互联网世界的独特门牌,提升企业品牌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二)掌握顶级域名资源,可以自主制定政策,保护品牌的知识产权和域名安全,减少第三方公司的搭便车或混淆行为;

    (三)对于大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具有技术上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商业上的便利性;

    (四)企业藉此创建自己的互联网品牌,提升和保护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三、中国乃至南京企业和机构面临的挑战

    在新顶级域名项目中,我们的企业和机构面临诸多的挑战,包括:

    (一)中国企业和机构对该项目关注不够,项目知识和程序了解有限。鉴于该项目由ICANN管理,工作语言主要是英文,中国的企业和机构参与较少,对项目的程序和意义了解不够;

    (二)新顶级域名项目注册申请和异议窗口期短,应对时间有限。新顶级域名的申请时期为2012年1月12日到2012年4月12日间。有资格提出异议的一方可以在ICANN公布申请名单后的异议提交期开始,其持续的时间为7个月;

    (三)商标权利人不具备注册的优先权。新顶级域名项目的注册中,商标权利人不具有优先权或排他的注册期间。对商标权的保护要靠权利人通过争议解决机制解决;

    (四)异议理由和争议解决机制复杂。异议理由包括字符串混淆异议、法定权利异议、有限公共利益异议和社群异议。对于因字符串混淆异议而引发的争议原则上由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进行管理;对于因法定权利异议引发的争议原则上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仲裁调解中心进行相应的管理;国际商会的国际专业知识中心则原则上管理因有限公共利益和社群异议而引发的争议。

    (五)费用昂贵,非一般企业所能承受。根据ICANN的新政策,只要每个申请者交纳18.5万美元的费用和每年2.5万美元的年费,以及证明有管理和维护的资质,就可以合理拥有这个顶级域名,其他的人就需要交钱才能拿到此顶级域名之下的一级域名。

    (六)我国立法缺失导致管理复杂。迄今为止,我国针对域名问题先后出台《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但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作为我国域名管理基本法律文件,它属于部门规章,不具有行政法规的效力。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等是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制定发布的,根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域名注册终身制加剧域名抢注情况。

    参照“.com” 等顶级域名管理模式,新顶级域名或继续由ICANN属地化管理,沿用《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等ICANN文件及美国法律解决域名争议。新顶级域名的出现或让本已立法缺失的我国对域名管理更加复杂化。这也是必须更为引起我们重视和警觉的理由。

四、建议及应对方案

    有鉴于1996年的域名抢注风波中,许多知名企业的商标或商号都被他人抢注为域名,许多企业被迫放弃或高价买回域名。为了防止在新顶级域名开放申请后企业因某些恶意注册行为而再次处于域名赎回的被动地位,我们建议企业做好域名注册规划,有效预防因恶意申请新顶级域名而引发的域名争议的发生。事实上,国外大公司,包括 Nokia(诺基亚)、Sony(索尼)、Canon(佳能)等已开始了申请的准备工作。对于用户而言,无论“.com”、“.net”、“.org”、“.edu”域名前面是什么内容其实都无所谓,他们只是在访问网站时关心整段网址的内容,离开后就有可能会忘记。但抓住dot后面的数字或字母,是企业突破域名争夺大战,取胜网络营销的制胜法宝。

    对于南京的各企业和机构,我们提出如下的建议:

    (一)对于品牌企业,在进行充分的财务和技术评估后,应积极地加入到品牌顶级域名注册的申请中。同时,由于顶级的域名申请的费用昂贵,技术能力也要求较高,在决定申请新顶级域名前,建议企业对自身能力进行客观和审慎地评估;

    (二)对于域名注册机构,应积极地参与到行业通用顶级域名的申请中,尤其是与中文、中华文化和民族相关的域名,掌握互联网资源;

    (三)南京市政府和有关机构应当充分关注新顶级域名项目的实施进展,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南京地理名称和社群资源的独占性,预防第三方的恶意抢注和滥用;

    (四)我市企业应密切监控新顶级域名项目的申请进展和公告,对于侵犯商标、商号、原产地标志和其他合法民事权益的注册申请应及时提出异议;

   (五)为保护商标权,ICANN也在筹划建设商标清算屋(Trademark Clearinghouse)。中国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商标清算屋的建设和登录工作。

    为帮助以上建议的落实和实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该小组由专业律师组成,江苏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配合其完成江苏地区的服务工作。建议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我市互联网企业注册新顶级域名工作的指导,大力配合和支持该项工作。互联网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承担或组织、协调律师承担和完成以下任务:

    (一)进行新顶级域名项目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帮助我市企业、机构了解该项目,并帮助其进行评估,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协助我市企业和机构进行新顶级域名的申请;

    (三)协助我市企业和机构监控、掌握新顶级域名项目的进展和公告,代理我市企业和机构针对侵权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四)监控新顶级域名项目涉及中华文化、地理名称、社群资源和南京知名企业商标和商号的事项,定期将进展和公告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通报,实时提出法律建议;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新顶级域名申请和异议期间,制作、发布相关报告和警示信息,为南京企业和机构提供及时的信息;

    (六)帮助中国企业参与商标信息机构(Trademark Clearinghouse)的工作,以保护企业商标权。

    我国经历过同仁堂、海尔、长虹等国内民族企业域名保护运动,新顶级域名的开放注册,既给南京企业和机构创造了营销机遇,也给在国际业务上的大规模扩张和频繁的商业活动、科技与文化交流的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如果政府、企业对ICANN新政策置若罔闻,那么,本该我们所有的新顶级域名,就有可能像12年前一样重蹈覆辙,被国外机构抢注。但同时,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措施,提倡和促进网站注册并使用国家域名CN,增强CN域名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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