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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政协大会发言材料:加快推进技工教育发展 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发布日期: 2012-04-1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开发和利用国内两种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我们对南京市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以及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南京市高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作为高技能人才主要培训阵地的技工院校,在现实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高技能人才现状、需求与培养情况

    我市人才结构处于“三多三少”状态,即: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多,解决技术难关的高技能人才少;工程师多,技师少;新生劳动力多,技能劳动者少。这一不合理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首先,高技能人才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显现。高技能人才在生产第一线,具有高超的操作技能,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工艺的操作技术和难题,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企业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如:南钢集团王金荣和夏方顺两位技师凭着多年积累的焊工、钳工、铆工等丰富经验,提出了许多技改方案,为集团公司解决难题,攻破难关,不仅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而且每年为集团公司增加了百万元的经济效益。显而易见,要生产出一流的产品,仅有一流的设计是不够的,还要有一流的高技能人才,才能将先进的设计方案付诸实现。因此,各大中型企业都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技术带头人作用,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实践中勇于开拓、改革创新。熊猫集团成立了技师俱乐部,扬子、南化等集团公司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南化、南钢、浦厂、三乐等集团深入开展高级技师和技师的“名师带徒”活动。

    其次,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企业的需求有相当的距离。南京市现有高技能人才14.92万人,占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的15.8%,这与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结构相比,相差了近25个百分点;与上海市相比,相差了5.2个百分点。南京市的制造业要走向世界,并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其高技能人才结构在“十二五”末必须达到33%以上,总量缺口高达20.72万人。

    第三,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渠道不畅通,培训进程过于缓慢。南京现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四个方面承担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其中,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特点是层次高、质量好、专业特色鲜明,但只服务于本企业,培训规模相对较小,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仅占全市高技能人才净增总数5.3%;南京市只有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学院等两三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占全市高技能人才净增总数的5.4%;社会培训机构虽然有数百家,但除了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市服务行业和汽车维修协会培训中心等少数公办培训机构外,大都办学规模小、专业单一、设备简陋、师资力量不足,培养高技能人才占全市高技能人才净增总数的10.7%;南京市技工院校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它诞生于企业、发展于企业、服务于企业,是专门为培养技能人才而设立的职业教育机构,具有半个多世纪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历。2009年,全市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11360人,占全市高技能人才净增总量的78.6%,其中,学历教育五年制高级技工班(包括技师班)毕业生3476人,面向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6058人,为企业委培或代培高技能人才1826人。

    “十一五”期间,我市构建了政府、行业、企业、民间团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别的技工教育办学结构,技工院校发展到26所,并建立了多功能办学体系,优化了专业结构,强化了校企合作,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为我市产业转型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任何教育与培训机构都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现实中的诸多因素却制约了技工院校又快又好地发展,导致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仍然严重滞后。

二、制约技工院校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其一是缺乏职业教育的公平性。我市技工院校办学成份多元化,数量多,层次不齐,政府办学比重小,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不相协调;技工院校的社会地位得不到体现,在公共财政预算中技校所占比重较小,绝大多数是仅靠自身投入来发展的,没有财政投入和教育费附加投入;在教师待遇、办学用地等方面基本上得不到政策性的支持与优惠;在生源上受到地区、行政上的层层封锁,只得向外省市去招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增加了办学成本。
  
    其二是缺乏技工院校进入和退出机制。一方面技工院校办学门槛低,统一规范文件少,标准体系不健全;另一方面技校退出机制不健全,在处理有明显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学校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技校撤销、停办、停止招生及整改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无法可依;第三,技工院校设立、撤销、审批等权限在省人社厅,技工院校的办学主动权在举办者,市人社局仅限于对技工院校的业务指导,对其人、财、物的管理没有一点权限。

三、推进技工教育快速发展的建议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是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健全促进技工院校健康发展的政策机制

    1、建立职业教育公平机制,把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放在同等位置给予同等支持。把技工院校纳入国民职业教育体系,在落实教师待遇、办学用地、校办产业以及税收等方面给予与职业院校的同等待遇。

    2、建立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建立政府、院校、企业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一方面,学习宁波办法,由市政府牵头制定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加大校企合作经费投入,落实校企合作奖励政策,鼓励和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企业参与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快技能人才成才;第三,创新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要求技工院校紧贴市场需求,扩展生源渠道,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技校转型发展,促进技工教育回归到企业和产业中去。

    3、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经费筹措和使用办法。建议市政府发布规章,统筹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经费。统筹经费主要用于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和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比武、技能竞赛和技能升级培训、高技能人才的有关奖励和津贴及专业建设等。有效解决职工培训经费不足、设备不足、教学手段落后等问题。

    4、加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力度。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紧缺、企业生产急需的高端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训和我市目前紧缺的数控、模具、焊接、机加工等制造业高端技能人才的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把技工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列入财政专项基金预算。

    (二)通过立法出台我市技工院校监管办法

    完善技工院校管理制度。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的办学理念和新的就业模式,进一步健全技工院校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保障校园安宁、稳定,促进技工院校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建立技工院校进入和退出机制。一方面制定南京市技工院校设置标准,提高技工院校进入门槛,鼓励真正有办学实力(有稳定的校舍、稳定的师资、充足的设备、充足的办学经费且掌握技工教育办学规律)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加盟技工教育,不断提高我市技工院校的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另一方面,规范技工院校办学行为,对达不到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办学经费严重不足以及教学管理混乱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技工院校,应明确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和取消办学资质的权限。

    (三)建立就业准入约束机制

    建议我市推行国家就业准入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从“十二五”起,将按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层次、分职业(工种)、分批次实施就业准入,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我市的支柱产业工种逐步实现就业准入,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职业能力和工艺技术支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规定了高技能人才结构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1%。南京是我国较为发达的中等城市之一,其高技能人才结构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南京市提出了2010-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结构比例。其中,“十二五”末,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3%,“十三五”末达到35%,即201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应达到35.6万人,2020年应达到42万人。完成这一目标,仅依赖于现有的培训资源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加快推进技工教育发展是实现南京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南京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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