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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小学生守则比照
[发布日期: 2013-11-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我国现行的小学生守则共十条,抄录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自然环境。

再看看30年代的小学生守则:

一、进取的精神与精细的态度

1、我看见新事物,要常常留心研究。

2、我发生了疑问,就想法去解决。

3、我要仔细地观察事物。

4、我不盲从,不随声附和。

5、我不信鬼神。

二、自制的习惯

6、我使用公共器具,一定依照先后的次序。

7、我不私用公共或别人的物件。

8、我没有得到允许,不动别人的东西。

9、我不轻易向人家借东西。

10、我不向人家借钱。

三、节俭

11、我不浪费金钱。

12、我能定期储蓄。

四、国货

13、我爱用本国货。

五、避灾和救险

14、我遇见车马及一切危险,要敏捷地避免。

15、我看见同学有危险的举动,立刻劝止他。

16、别人有危险的时候,我立刻去救护他。

六、对人的态度

17、我要随时随地,帮助他人。

18、人家有事问我,我要恳切地回答他。

19、我说话要轻而和气。

20、我对人要和颜悦色。

七、爱人和爱生物

21、我自己不愿做的事,不叫别人去做。

22、我竭力做有益于公众的事情。

23、我要爱护有益于人类的动物。

 

    不难看出,我们现行的小学生守则句句有理,条条正确,如果这十条守则都做到了,那就不只是一个优秀的小学生,那简直就是“英雄模范”人物了。现在的中国成年人中不少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在旅游景区乱涂乱画;随地吐痰,满嘴脏字也屡见不鲜。这些坏习惯的形成,与他们小时候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是大有关系的,我们经常说要提高国民素质,而这些素质往往体现在这些“小事”上,而动不动用“爱国”、“爱民”等标语口号式的“守则”内容要求小学生,这岂不是太抽象,太空洞了。
    再看看30年代的小学生守则多么具体,它把很多笼统的内容细化到具体的条款中,比如“人家有事问我,我要恳切地回答他。”“我自己不愿做的事,不叫别人去做。”这就把“关心他人”具体化了,对小学生的行为习惯起到了指导作用。
    我们现行的小学生守则中,我最欣赏的一句是“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因为它形象,具体,可行。而其余的条款几乎全是空话,大话,套话。两种守则一比照,明显可以看出前者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难以达标;后者具体细致,突出重点,切实可行,为什么社会前行了几十年,制定的《守则》却倒退了呢?这和制定守则时左倾思潮的影响不无关系。在高压政策的余威下,谁敢制定出有人情味,有指导性的小学生守则呢?
    最近我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中有这样一条条款:“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这一条款对儿童进行了有效的性教育,对儿童做了多好的保护。我们的小学生守则就需要这样细化、生活化、具体化、形象化。切忌抽象空洞,大而无边的说教。我们的小学生守则应该着眼于小处,着手于行为习惯的培育养成,让小学生看得见,看得懂,摸得着,能执行。
    我们希望尽快见到一部小学生欢迎的《小学生守则》。

                                                                             九中支部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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