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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借家长之力
[发布日期: 2013-04-0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请家长配合教育问题学生之利弊谈

    请家长配合教育问题学生的做法,一向被看作是加强对问题学生教育、转化的有效手段。但此种做法是否真能对学生的转化起到积极作用,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应考虑一下与家长联系的目的是什么?联系的本意是请家长配合,教育、监督、帮助学生,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纠正问题学生的错误思想、行为。而有一个问题我们却可能忽略了,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且是终身的教师,父母长期以来言传身教对学生的影响作用,远远超过与学生只有几年接触的班主任,也超过社会环境对他的影响,这由身处同一环境下的学生仍然可分为三六九等便可见一斑。

    犯罪心理学家的调查表明,导致犯罪的更多因素是遗传,而不是社会环境(环境是外因,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内因)。犯罪遗传基因不存在的人,即使在饥寒交迫的状态下也不会去偷、去抢。因此,问题学生的出现,首先源于对其影响最大的家庭,问题学生首先出现在问题家庭中。忠臣出于孝子之家,父母才是对学生品格影响的最重要因素。

    问题父母对孩子不良品格的形成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不良品格的父母将不良品格直接传输或潜移默化给学生;二是由于家庭困顿,父母忙于生计,或父母离异而将孩子交于祖辈看管,或由于其它原因不能长期与子女接触,从而忽视或无力对子女进行教育管理,这时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的第二位因素——不良的社会环境才会产生作用。

    如果是由于前一个原因——即“上梁不正下梁歪”造成的,班主任希望通过不正的“上梁”来教育歪斜的“下梁”,恐怕是缘木求鱼。如果是由于第二个原因造成的,父母则很难能从养家糊口的生计中分身将教育时间赋予子女,当家长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听到老师打来的控诉电话,她最大的可能则是对孩子大发雷霆或将孩子打一顿,或面对无能为力的孩子叹息不已,而此时学生对班主任的怨恨之情也就油然而生了。

    班主任向家长告一次状的后果,一、可能与教师的愿望南辕北辙,二、可能在家长的威慑下暂时会起作用,三、家长在牺牲家庭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分身于孩子也可能会较长期地起作用。但如果学生的家庭环境、状态不变,或学生的思想未受到本质的触动,这种“靠家长配合教育”的方式从长远来看绝不会对学生产生质的作用。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办公室里常有被喊到学校的家长,家长面带愧色(这羞愧之怒回到家还得发泄到学生身上),学生则侧立一旁低眉垂首,听候老师、家长的双重训斥。而家长第二、第三次被喊到学校时,学生的神态就会从低眉垂首转为满不在乎。家长第四次、第五次被喊到学校时,学生就敢昂首挺胸地据理力争了。而家长在办公室出现次数最多的学生的最终命运,往往是自动退学。

    我们假定联系家长的结果是第三种,即较长时间地对学生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却仍存在着一个隐性的极端不利的因素,即班主任的威信将大大降低。

    班主任对班级的有效管理主要取决于班主任的个人魅力对学生的影响力,学生素质再差的班级在一个有能力的班主任手里也能妙手回春,再好的班级交给一个没有能力、没有责任心的班主任也会让它走向没落。一个集团的成败完全取决于这个集团的最高领导者的能力,项羽最初手下战将如云,而由于他没有领导能力,最后张良、韩信、陈平都跑到刘邦那去了。海尔靠的就是张瑞敏卓越的领导能力和非凡的经营理念。正如拿破仑所说,“一头狮子领导的一群绵羊能打败一只绵羊领导的一群狮子”。一个班级的好坏基本取决于班主任的领导能力,而较少取决于学生的素质。

    班主任的威望越高,学生越钦佩他,班级就越容易管理。而班主任的威信是建立在对学生的关心、爱护、诚实、信任上的,是在师生长时间心与心的碰撞中形成的。班主任由业务精湛、博学多才、赏罚分明、关爱学生建立起了道德威信和人格魅力,却会因一件向家长告状(也可美其名曰让家长配合教育,但好学生是无须家长配合教育的)这样的小事,让学生认为你是一个对他另眼相看、不信任、想整他或拿他没有办法,对他束手无策的教师,班主任长期建立起来的威信就会因为这样一件小事件而大打折扣。

    那么,对于犯了错误的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是应该尽力靠我们自己,靠我们对学生耐心负责的态度。我们应深入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成长规律,了解其家庭背景、智力与道德水平,从而找出应对办法,更重要的则是应坚持不懈地用爱心去感化学生,用人格去影响学生。当班主任的付出在学生身上生根发芽的时候,当学生对班主任充分信任、尊重时,班主任说的话他自然就听了。我们应亲手将歪斜的幼苗扶正,亲手去摘取播种的果实。既然家长将孩子交给了我们,既然我们是专职的教育工作者,就不应把孩子再交还给家长。

    那么家长的作用是不是就可以完全忽略呢?不是,我们要借助家长的“虚力”,而不要指望家长的“实力”。老子说“有无相生,虚实相应,恒也”。什么是虚力呢?例如一个幼儿在不断地啼哭,妈妈喊一声:“再哭狼就来了。”小孩立刻就不哭了,这利用的就是虚力。当学生犯了错误,班主任说要告诉他家长时,他怕不怕呢?他当然怕。当学生在任课老师那犯错误了,任课老师说要告诉班主任时,她怕不怕呢?她当然也怕,她会反复哀求不要告到班主任那去。这说明家长、班主任对犯错误的学生具有首轮威慑力。

    什么叫首轮威慑力?警察、派出所对于初犯的小偷是较能起到威慑力量的,而对于惯偷来说,则很少能有威慑力量,因为惯偷对法律制裁的刺激已经不敏感了,他知道只要偷得不多,抓进去就会被放出来,他习以为常了。因此,我们对待学生要始终让他保持对这种“虚力”的敏感度,要在他头上始终高悬着一把剑,时时警告他不得犯错,而这把剑又永远不能砍下来,一旦砍下来,这把剑的作用也就荡然无存了。如果任课老师总是把学生往班主任那送,班主任总是喊家长来,久而久之,这样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将对学生没有任何威慑力。

    所以孙子兵法说,国家的军队要“能而不用”,要保持强大的武力,而保持这种强大的武力的目的是对敌国起到威慑作用,却不可轻易用兵,一旦用兵,双方皆有损耗。

    我们与家长联系的目的,应该是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找出学生性格中受家庭影响的因素,以利于对症下药。此外,应是对学生家庭的慰问,让家长放心孩子在学校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再有,就是对孩子在校良好表现的表扬,通过家长的传达,让学生对班主任心存感激。有时家长到学校来,当着家长的面我们更应该对学生多加赞扬,深挖优点,使学生低眉含笑,心花怒放。试问学生受到如此礼遇,她还好意思再犯错误,再顶撞老师吗?她必然怀着感恩的心对老师视若知己,支持、服从班主任的工作。当我们以平等心来对待学生、尊重学生时,学生是能体会到并发自内心地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做的。

    可能也有老师会说,不与家长联系,万一学生的不良事态进一步发展,酿成严重后果,我们负不起责任。我想,对于学生犯错误,我们应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从切实关心、爱护、扭转学生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应一味考虑如何回避责任。

    当然,具体问题还须具体对待,假如学生出现了犯罪行为或重大人身安全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还是必要的,但毕竟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而且班主任的思想教育如果到位,能够防患于未然,将不良事态控制在事发初期,这种情况还是可以避免的。

雨花总支 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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