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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XX
[发布日期: 2006-10-17 ]  本文已被浏览过

        我国新近公布了有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和回避的三项规定,其中一条规定是:市、县党政“一把手”、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应“异地为官”。

        《扬子晚报》8月29日以特大标题报道江苏省190个县市中已有186名县级一把手异地为官,我们所在的六合最近也打破了长时期非“异地为官”的状况,可喜可贺!

        不“异地为官”的弊端已不需我来著文论述,明眼人早已看透,且早就议论纷纷。笔者查阅《六合历代县级职官录》发现,从公元1318年至1911年的近600年间,明、清两个朝代六合的共计195名县令中,全是外省籍的,其中以浙江、福建、江西稍多些,最远的是云南、贵州人。没有一个是江苏的,绝对不可能有六合本地的。这是因为那时有严格的回避规定。俗话说“八百里内不为官”,“千里做官只为财”。把你放到千里之外去当官,即使你想暗中捞油水,也处在人地生疏的环境中,让你无法靠各种关系去上下勾结,营私舞弊。

        这个回避制度的被打破始于何年何月?我不曾专门考证。实践证明,非“异地为官”中的许多人都尝到了苦果,最终被“异地审查”、“异地关押”、“异地办案”“异地宣判”、“异地改造”时在异地无比遗憾!

        总之,“异地XX”是目前时代的又一特征。浙江人“异地经商”发大财,经营者“异地投资”得优惠,旅游者“异地观光”长见识,青年人“异地求学”获文凭,连从事陪侍职业的都知道“异地就业”的好处,于是许多消费者便也“异地休闲”起来了。

        “树挪死,人挪活。”可以预见,“异地为官”的规定必然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廉洁,更加正大光明!

民盟六合综合支部 王家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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