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落实和完善中小企业各项税收政策。将石油特别收益金改征消费税、社会保险费改税、企业所得税由共享改为中央税。 2、构建南京政产学研金协同创业创新机制。 3、关于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充分发挥商会组织职能,消除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各种利益关系。 4、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建设,推行全覆盖管理模式,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制订国有资产法配套法规、经济贸易及安全保护法规。 5、关于促进产权交易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交易行为。 6、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出台反商业贿赂法,修订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法》。 7、关于尽快制订《金融消费保护法》、《银行卡条例》及《金融统计管理条例》,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设。 8、关于推动实验室管理、化学品安全管理立法,尽快制定《质量促进条例》、《特种社会安全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 9、关于做好基本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科学确定住房保障方向、目标、范围和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前期批审工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研究保障性住房深层次政策性问题。 10、关于加大中央财政对公益性铁路项目的投入,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机制,设立行业政府性基金。 11、关于尽快制定《国务院关于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民用航空法》。 12、关于尽快出台《航道法》,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 13、关于修订电力监管法规,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理顺电力价格机制。 14、关于加快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加大支持农民创业的财政投入,规范整合民间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15、关于完善鲜活农产品价格形成和稳定机制,提高经营者诚信意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宣传机制。 16、关于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直补操作办法,稳定、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机构、职能和人员,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17、关于提高军粮供应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在国家粮食储备中增加军粮成品粮专项储备并建设国家级军粮保障中心。 18、关于建立于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储备粮监管体系,加强对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的监管。规范地方粮食储备,设定科学的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合理规划粮储企业布局。 19、关于加快推进出台《旅游法》,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吸引海外游客。 20、发展青奥文化,繁荣青奥经济。 21、关于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加强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22、推进南京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23、关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公办学校体制改革。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24、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研究。将中国传统文化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 25、关于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科技合作的支持力度。 26、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 27、关于落实医改政策,发挥职业药师作用。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28、关于加快《中药药法》立法进程。加强中医药管理、监督体系及国际标准化建设。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9、关于尽快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加强网络经营保健品、化妆品监管。 30、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社会救助法》、《强制执行法》、《社区矫正法》、《司法鉴定法》、《区域司法协助法》、及与《法官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修改《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完善对精神病发罪人强制医疗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