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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发新税种,改进老税种,分散豪车被撞风险
[发布日期: 2012-04-2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豪车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资料显示,2011年,中国已成为劳斯莱斯的全球最大市场和宾利的全球第二大市场。而近来在全国各地都发生了与豪车有关的交通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例如几起豪车与普通车碰擦事故,导致开普通车的人须赔付巨款。人们纷纷喊出“珍惜生命,远离豪车”的口号。在这种现象背后,我们发现现行的车险理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豪车拥有者的无所顾忌:豪车与普通车相撞事故中,即使双方各占50%的责任,豪车的车主仅需赔付普通车损的一半即几千元,而普通车车主却要赔付豪车损失一半达几十万元。这种现象反映出当今社会贫富差距之大,极易激化社会矛盾。

    为此我们建议:

    1.开发“豪车特别险”。目前即使存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豪车车主所能得到的保险赔偿金与其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相比差之甚远。可以针对豪车设计专项车损保险“豪车特别险”:当被保险车辆(豪车)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而豪车车主从加害人处获得的民事赔偿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处得到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豪车损失金额时,由承保该车险的保险公司就不足部分,在豪车特别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予以保险赔偿。

    2.增设碰撞豪车新条款。出于满足广大车主因担心碰撞豪车的心理负担所产生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在现有的商业三者险中增加有关被保险车辆碰撞豪车之赔偿责任的特别约定条款。其内容是在一般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专门以被保险车辆碰撞豪车作为适用对象,特别约定保险公司此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而其对价条件是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精算得出的保险费率另行支付保险费,供投保人选择适用。

    3.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所谓个人破产制度,是某个人的个人资产无法清偿其个人债务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制度。若在豪车碰撞事故中,因赔偿金额巨大导致责任方-普通车所有者无力赔付的话,个人破产制度制度可以帮助他摆脱债务缠身的包袱,重新开始人生。同时,个人破产制度也能使债权人(豪车所有者)获得及时、公平的补偿。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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