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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墙内外共携手,共铸失足浪子魂
[发布日期: 2010-11-2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记民盟南京市委的“帮教”情愫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专题摘编)


  伴随科技的发展和不同职业人群的出现,犯罪的多样化在世界范围内日益显露。同时,随着诸多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在法律的普及亟待提高的情况下,提高教改质量以及对服刑人员的帮教和法律援助的形势也就显得更为严峻。2003年9月10日,建国以来首次“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50多位全国从事监狱人权理论研究的顶级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究的盛会。在这次会上,江苏江宁监狱韩峰监狱长,向与会专家和记者介绍了民盟南京市委在该监进行法律援助的一系列工作。民盟南京市委的送法进监和法律援助活动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

  对服刑人员的改造,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命运,也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完整。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了服刑人员的各种法定权利,使得服刑人员的权利得到合法保障。同时,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关系到监狱教改的有序开展,关系到所属社区的稳定。如何提高教改质量,更好的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则成为目前社会各方较为关注的问题。

  多年来,民盟南京市委在服务进监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帮教和法律援助相结合的新路子。

  一、从普法到进监“帮教”

  民盟南京市委高度重视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成立了“民盟南京市委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从事法律宣传、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

  起先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法律界盟员、劳动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如婚姻法、劳动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深得市民喜欢,产生了较好的反响。而正是这一系列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引起了南京各大监狱负责同志的关注,他们纷纷邀请盟市委去监狱为服刑人员“送法”。

  1997年11月11日,在盟市委主委于基汾的带领下,40多名盟员代表,带着全市盟员捐赠的五千余册图书和精心编排的文艺节目,来到了龙潭监狱慰问监狱干警,传达社会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和对监狱教改工作的重视。盟员詹天来从自己心爱的图书中一下子挑选了32本适合失足人员阅读的书籍;崔雪兰老师将女儿的130本畅销书籍扛来;盟内书法家张尔宾、桑作楷除了捐书外,还到监狱,挥毫泼墨,作了80余幅字画;政府金狮奖得主、盟员吕少明的相声更是寓教于乐。在看完盟市委为他们奉献的精彩节目后,监狱的干警激动地说“这样的演出真可以和中央电视台‘心连心’活动相媲美,我们已经十几年没有看到这样的节目了,感谢你们对干警的关心,感谢你们对劳教工作的支持”。此后,龙潭监狱特别制作了“大墙内外共携手,共铸失足浪子魂”的锦旗送给盟市委。此后,盟市委定期送艺术、送字画进该监,并定期在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二、从法律“援助中心”到“援助工作站”的建立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司法救助的程序机制,是国家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法律制度。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需要获得法律援助但又无力支付相关费用的获得法律援助,对于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促进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提高改造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自1994年开始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后,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数成倍的递增,而社会各界对服刑人员的关注也在大大增强,各种形式的帮教和法律援助活动都在积极开展。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997年,我国接受法律援助的人数为4万,而到2001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17万。

  为了更好的促进教改质量,更好的保一方稳定平安,盟市委开始探索性的在法律援助上做文章。

  2001年4月4日,南京监狱充满节日的气氛。江苏省中盟律师事务所主任、盟员强玉龙和南京监狱领导签定共建协议,民盟南京市委、中盟律师事务所和南京监狱将共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将有计划、有步骤的为该监服刑人员提供系统的法律援助。这标志着民盟南京市委的帮教行动迈上一个新台阶。盟市委送法进监行为,在该监引起很大的轰动,前来咨询的服刑人员更是络绎不绝。一位老服刑人员一直以为自己被判罚过重,为此曾多次上诉,当咨询人员把明确的法律条文摆放在他面前时,他觉得对他的判决是公正的,并表示一定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同时,盟市委还同南京监狱商定,每年8月下旬,在该监举办“南京监狱文化艺术节”,日前,南京监狱“第二届文化艺术节”已落下帷幕。盟市委的法律援助和文艺进监在监狱中产生了良好的效应,对监狱教育改造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在南京监狱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四五百名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有4名服刑人员提出法律援助,都得到了援助中心的援助;而江宁监狱的相关法律援助正在有序开展。

  龙潭监狱、南京监狱和盟市委结对子的先行性,引起了其他监狱的重视。江苏江宁监狱,则更是直截了当的提出,在该监建立法律援助站,由民盟南京市委、中盟律师事务所和江宁监狱共同派出人员,负责该工作站的事务,把“工作站”设置成为该监的一个“常设机构”。经过盟市委、中盟律师事务所和该监的协商,江宁监狱的这一愿望得以实现。

  2002年9月28日,民盟南京市委驻会副主委张吉华和中盟律师事务所、江宁监狱的负责人签定了共建法律援助站的协议。该工作站的成立,表明民盟南京市委的帮教和法律援助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张吉华副主委在工作站挂牌仪式上讲了话,她说“我们民主党派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是为了向广大服刑人员表明,社会各界在关注你们,希望你们能接受更多的帮助,早日回归社会”,“由民主党派参加法律援助在全国是少见的,在江苏也是第一次,这必将开拓法律援助的空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有力举措”。2003年,民盟南京市委先后在该监举行了送医进监、送法进监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并邀请一些心理学家进监为干警讲授心理学知识,为服刑人员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知识等。2003年7月,44岁的浙江籍服刑者黄道飘在盟员强玉龙、宗庆华律师的帮助下使得自己300万的财产重新回到自己名下,他也成为了江苏首例获得法律援助的服刑者。

  三、用音乐打开灵魂之门的帮教模范:詹天来

  在盟市委的帮教和法律援助活动中,许多盟员的名字被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所熟知,盟市委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任沈飞,盟员、中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强玉龙,盟员、特级教师詹天来等人的名字更是被大家叫得响;越剧名家胡国美、相声名家吕少林等盟员带来的艺术表演,吸引得监狱干警和如痴如醉,在广大服刑人员的内心更是产生了强烈的震动,社会的帮助、外面多姿多彩的生活,促使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大大增强了他们改造的信心。

  在帮教过程中,盟员、特级教师詹天来的名字最为大家熟知,成为服刑人员心中最可爱的人。他因为在帮教上的突出表现,而被民盟中央所表彰。“我无悔于我的人生第二次选择”,在江宁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仪式上詹天来说,“我人生的第一个重大选择是我从事艺术教学工作,第二个是我选择了帮教”。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1961年,风华正茂的詹天来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他走上了艺术教学之路,他的音乐教学理论扎实,并在教学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灵活多变,深受学生喜爱,他先后获得过“全国优秀教师”、南京市第一批“名教师”等称号,是江苏省特级教师和南京市中学音乐学科带头人,他经常为国内外、省内外的同行上公开课、示范课,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他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奖,编写的教材、开讲座的录象在全江苏省发行。

  当他从教学第一线走出来时,许多人看到了他身上潜在的价值,但他拒绝了许多邀请,而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监狱帮教上,他不辞辛劳的奔波与一些监狱,成为服刑人员熟知的“詹老师”、“詹爷爷”。每天,有全国各地的服刑人员给他写来的信,他不厌其烦的阅读,然后,为他们一个个回信,每到周末,他就用大皮包把一大堆回信邮寄出去。在服刑人员中,有许多未成年的孩子,更把詹老师看作他们的知心人,有什么话就对詹老师讲。有个小孩对詹天来老师写信说,敬爱的詹爷爷,我想学音乐,于是詹老师就给他邮寄去音乐方面的书,并通过书信辅导他,不仅,这个孩子就把自己写出来的歌抄录给詹老师。徐州有个19岁的孩子,被判为死缓,他来信对詹天来老师说他想学萨克司,并邮寄来一些钱,让詹爷爷给他买萨克司,可是一个最便宜的萨克司也要好几千,为了不让孩子失望,詹老师还是用自己的退休工资给这个孩子买了一个,同时把孩子的钱原样送去,当孩子看到詹爷爷这沉重的礼物时,激动的哭了起来,说什么也不收这样贵重的礼物,在詹老师的热心劝慰下,他收下了詹爷爷的礼物。

  今天,在南京的许多监狱有我们盟市委帮教盟员情景,在许多服刑人员的谈话中,也经常谈到的我们的帮教和法律援助活动,在南京、在江苏的新闻媒体和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我们能够看到听到对我们帮教和法律援助的相关报道。对此,盟市委驻会副主委张吉华同志说,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关注,说明我们走帮教和法律援助来为社会服务的路子是正确的,今后我们也要做大做强我们的帮教和法律援助队伍,把我们的帮教和法律援助这个服务品牌办的更响,进而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目前,民盟南京市委的帮教和法律援助活动正在有序开展,同时在积极制订新的一年帮教和法律援助计划。盟市委还邀请盟内有关专家,积极研讨如何进一步做好这一服务品牌,为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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