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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沈飞为江宁监狱在押犯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 2006-03-3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月28日,市政协委员、民盟南京市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飞赶赴地处远郊的江宁监狱,专程为在押犯刘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刘某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刘某某对判决一直不服,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一边执行刑罚一边不断地向各级政法机关申诉,不能安心劳动改造,还曾有过过激的言论。江宁监狱的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专门邀请沈飞律师为刘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沈飞律师在会见刘某某时,针对他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倔强固执等特点,就刑事诉讼程序、实体法律、申诉的条件和要求等方面向他作了耐心细致的说明,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合法的建议和要求。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交谈,刘某某感到受益匪浅,表示在行使自己申诉权利的同时,一定遵守监规,平安渡过刑期。

民盟南京市委 黄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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