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民盟南京市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民主党派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一室两处(办公室、组织处、宣调处)。 (二)部门人员、车辆情况 1、人员情况 现有在职人员编制 20 人,其中:行政人员19 人,行政附属人员 1人。截至2016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 16人,退休人员9人。 2、车辆情况 我单位有汽车编制1辆,现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四)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中共十九大和民盟十二大的召开之年,也是民盟南京市委第十六届委员会的开局之年。民盟市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民盟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南京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深化政治交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履职水平,持续打造“五有组织”,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做出新的贡献。 二、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505.15万元,均为财政直接拔款收入。 (2)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505.1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5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中,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2.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9.04万元,提租补贴42.35万元,购房补贴18.49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1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36万元,不可遇见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其中网站维护费1万元、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费12万元、参政议政、调研费10万元、盟务宣传费12万元、民主党派专项业务费20万元、党派基层活动费16万元、会议培训费10万元、民主党派党建活动费5万元、设备购置费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办公开销,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5.36万元,具体为:办公费7.02万元,印刷费1.76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6.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9.6万元,维修(护)费2.72万元,会议费3.52万元,专用材料费1.36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 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为6.1万元,会议费5.52万元,培训费9.28万元,会议及培训费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因为党派换届以后的会议及培训活动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由财政实行集中管理,总量控制,在年度执行中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出国经费审批意见办理相关预算调整手续。 (2)公务接待经费2.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以后,单位的公务用车减少一辆。 (5)会议费预算5.5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由于换届以后需要召开一系列布置新工作的会议。 (6)培训费预算9.2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新盟员、骨干盟员、信息员以及换届以后新当选市委委员、基层支部负责人的培训。 (二)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财政项目预算支出88万元明细:网站维护费1万元;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费12万元;参政议政、调研费10万元;盟务宣传费12万元;民主党派专项业务费20万元;党派基层活动费16万元;会议培训费10万元;民主党派党建活动费5万元;设备购置费2万元。 其中,会议费2万元,计划召开十次会议,参会人员100人;培训费8万元,计划组织培训8次,培训新盟员、骨干盟员以及信息员等600人。
第二部分 民盟南京市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民盟南京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