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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提案得到落实 文艺院团发放绩效工资
[发布日期: 2012-02-1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近日,从南京市各大文艺院团传来好消息:南京市院团一线演员的绩效工资已经落实,发放到位。这正是南京市政府采纳民盟南京市委相关提案与信息的结果。

    2009年,南京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和广播电视局合并组建的南京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揭牌,随后市属6家剧团改制成立了文化企业。这标志着南京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民盟南京市委拥有市京剧团、越剧团、杂技团、歌舞团等多个剧团支部。为推进剧团顺利圆满完成改制,在此前夕,民盟市委专门走访听取了剧团盟员对改制的想法和建议,整理报送了《对南京市剧团改革方案的几点建议》的信息,得到了市政协的采纳。

    但是在具体运作文艺院团改革时,民盟市委通过调研了解到,由于对剧团特殊性考虑不足,改制后仍出现了诸多矛盾与问题:市属剧团原本是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后,人员安置缺乏稳妥的统筹解决办法,对干部职工的利益考虑不充分,原有财政拨款额度未能增加,也未见有其他硬件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剧团文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其中,最关乎剧团文艺工作者切身利益的便是绩效工资问题。在绩效工资问题上,普遍反映应该体现《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提到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精神。

    针对这一情况,民盟市委联合民进市委再次展开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剧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初,民盟、民进市委联合向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制定文艺院团改革配套政策,推进院团改革顺利进行——对南京市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提出:配合2010年起绩效工资制的全面实施,尽快制定、出台文化院团改革配套政策;充分考虑艺术院团的特殊性,对改制后的剧团给予实质性的财政扶持与硬件支持;建立市属剧团“托管中心”,具体负责本团离退人员的管理及“老人”的档案管理工作。此提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2010年民盟、民进与市文广新局的三次对口交流活动中,三方将改制推进过程中掌握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沟通、协商。市文广新局领导也屡次表示,希望借助党派地位优势,多方配合反映剧团改制中的问题,有效助推改制顺利完成。此外,文广新局专门召开统战工作会议,邀请剧团的民盟、民进成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

    同年7月,市委宣传部对此项提案进行答复,针对此情况,我市已召开多次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市转企改制单位原事业身份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市属剧团原事业身份人员分流安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险衔接、组织管理等工作,该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此外对财政与硬件支持等方面也加大了扶持力度。

    此项提案得到了较好的办理,民盟市委颇感欣慰,也更觉责任重大。在2011年与市文广新局的对口交流活动中,民盟市委和文广新局对深化剧团改制中的动态情况再次进行交流沟通,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剧团发展和谐稳定。

    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吹响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借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东风,文艺院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已经开始,目前将逐步发放到位。

    多年呼吁终结果实,市属剧团、文广新局、民盟市委等相关单位纷纷感叹“文化的春天”来了。

宣调处  韩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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