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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固家庭的基石
[发布日期: 2011-10-3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现代快报》近几年来有一个《爱周刊》,其中不少讲述爱的故事,婚前与婚后的,满意与不满意的。不少故事让人欣喜,也有不少故事让人心酸。其中特别有一栏写明每周有多少对结婚,多少对离婚。结婚为大喜之事让人高兴,而离婚则不免令人伤心,而离婚往往是结婚的1/6或1/5或1/4,而最多时能达1/3。这就不能不让人注意为什么结婚以后可以过上美好生活的人而又走上离婚的悲剧道路呢?这不单是一个社会问题,而对个人的生活和心理都有一定的创伤,特别是对他们的子女则伤害更大。离婚的原因是各种各样,不外是感情不好,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或虐待等等。但更重要的是让我思考了一个和睦家庭需要什么条件,同时想跟准备组织家庭的人或已成家庭的人提出一些思考,也想与社会学家、婚姻问题专家们来商榷。

    一个和睦的家庭,我认为:

    首先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必须是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必要的衣、食、住、行能够得到保障,哪怕是简单一些,但必须能满足。家庭是两个人的,还要共同奋斗,让经济收入能从满足到有余,有余则可以逐步改善生活,从简单到充实。然后再到有丰富的经济收入。这时可以考虑提高生活质量。比如从骑自行车到电动车,再到汽车。再如旅游,从近处到远处,从国内到国外。再如自己动手做饭到买饭,再到用现代工具做饭,既合口又卫生,而且可以增加生活情趣。这种同患难、共甘苦,同享福的夫妻,能会离婚吗?因此,我把必要的经济基础作为第一个条件提出来的。

    其次是各有各的事业,但能做到既是各自独立而又能互相沟通与体谅。如果能是同行,共同磋商,共同研究,当为首选。但恐怕更多地还是各有各的工作、事业。但这不应当影响家庭与爱情、亲情的共同而和谐的生活方式。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想到为人夫(妻),为人子(媳、婿),为人父(母)所应尽的责任,互相间的支持与谅解十分重要,而体谅与宽容更是家庭生活中所不可缺的。

    第三是要有一些共同的或相似的兴趣,但又各具特点的爱好。兴趣与爱好首先要看经济能力的负担来决定的。有些爱好是兴趣所在,但有时会有一定的保值与增值能力,如集邮。有些爱好能提高欣赏与交际能力,如书画。有些爱好能起到健身作用,如拳道、瑜珈,有些兴趣能开拓视野和增长知识,如书籍等。这些可以互相取长补短,互相鼓励,这可以在家庭中酝酿出一种理性美好而向上的气氛,对人、对己、对后代都是好事。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互相欣赏,彼此取得满足。

    第四,要有美满的夫妻生活。除日常工作生活外,夫妻间的爱情是绝不可少的,而其中的性又是至关重要一环。性生活的和谐与美满是十分重要的。彼此之间的感情、肌肤之亲密接触,互相的调笑与关照,对对方美的感受都是可以的。因此要打破主动与被动的界限,不能非一方主动不可,而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作为主动者,大概夫妻平等也可以表现在这个方面。
以上四点我认为是一个和睦家庭所不可或缺的,能够满足了这些条件,离婚的事也就会少不少了,看法是否对,请研究者参考或指正。

三十九中  刘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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