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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从尊重生命开始
[发布日期: 2011-09-05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011年8月30日13时许,警方在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检查时,几名犯罪嫌疑人劫持车上乘客并与警方对峙,警方出动谈判专家和狙击手展开人质营救,15时15分,两名被劫持人质获救,人质事件平息。

    从网上第一时间得知人质事件到警方“成功”解救人质,前后历时只有短短2小时,我和我的同事都对事件解决之快感到诧异,纷纷猜测要么是警察太“神勇”,要么是劫匪太“弱智”……

    然而,随着这几天人质事件细节逐步披露,我们不禁要对警方的营救行为提出强烈的质疑:整个营救是否把确保人质生命安全放在了最高原则?

    首先,警方根本没有制定周密的营救策略和计划。通常,发生了人质事件,为了确保人质的生命安全,警方在采取行动前都要认真分析情况,仔细研究对策,制定出详细而周密的营救计划。然而,在本次解救人质过程中,我们看不到这种事先精心的准备,看到的只有仓促和鲁莽。

    第二,在整个人质解救过程中,警察曾经两度开枪。第一次是在14时50分左右,狙击手透过车窗向车内射击,一名男子面部流血应声倒下,被击中的不是劫犯,而是人质!第二次射击是在过了20分钟后,子弹射伤劫持一名小女孩的劫犯,劫犯被擒获,小女孩获救。通常,为了确保人质的生命安全,谈判是最优先考虑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轻易动用武力营救,因为一旦武力营救将对人质产生很大的风险。本次解救人质过程中,我们看不到警方有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坚定意念,劫犯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给我一辆车”,这个要求并不苛刻,但警方既没有耐心,也没有“诚意”(至少应该让劫犯感觉到,这是稳定劫犯情绪,保障人质安全的重要前提)。两次开枪的条件并不充分:当时的谈判并未破裂,也未出现危及人质生命的紧急状况,劫犯的情绪尚在可控范围内。两次鲁莽的射击若非劫犯“仁慈”人质性命早已不保,更何况竟然还误伤了人质,这样的营救说得轻一点是业务素质差,说的重一点简直是草菅人命!

    第三,被劫持的小女孩母亲曾因劫犯要求她叫警察离开而跪地求警察“快走吧,快走吧,我女儿还在他手里”,但是没有人应,后来被警察拉到警戒线外。过程中警方既未对人质家属表示出应有的慰问和安抚,也未出于稳定劫犯情绪给予“善意”的回应(哪怕象征性的也好),表现出了警方的冷漠和不负责任。在小女孩被救出后,其母亲跟警方多次提出请个心理医生给孩子看看,都没人理,最后竟然来了个法医。母亲气愤难耐,找到了一个派出所领导,再次提出给孩子找个心理医生时,对方却以心理医生下班了等理由推脱。被追问急了,对方丢下一句:“你要不满可以去找媒体,可以去告我,欢迎去告!”如此冷漠傲慢已经让人出乎愤怒了。

    事后,“南京公安网”迅速发表了一则以“南京警方快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为标题的新闻,透露出对警方处置这起事件的“快速”和“果断”的赞扬,颇有向上级亦或向民众炫耀功劳的意味,而对解救人质过程中误伤人质一事只字未提,后来迫于媒体和网民的质疑批评,才出来公开道歉。然而,这样的道歉又有几份真诚可信,也许在他们的心中,处理人质事件最重要的是抓获或击毙劫犯,至于人质的生命、劫犯的生命(劫犯的生命也是生命,在法律未宣判前,如无充分的理由和必要,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倒是次要的,误伤人质警方只需强调一个“误”字便万事大吉了,就算事件过程中发生人质伤亡,也顶多是个“意外”,更别说劫犯了,那是“罪有应得”。

    现代文明最重要的标志是对生命的尊重,赋予每一个生命平等、自由和尊严。然而,在我们的社会中,无视生命权利、践踏生命尊严的现象屡见不鲜,南京人质事件只不过是众多此类事件中暴露在公众面前的其中之一而已。巧合的是,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最近正在热播一部解救人质的电视剧《生死大营救》,故事情节曲折,悬念丛生,剧中所表现的对生命的高度尊重、决不放弃令观众深深震撼和感动。中国要实现真正的文明必须从尊重生命开始,否则,这种感动永远只能停留在文学和影视作品里。

鼓楼综合支部   方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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