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等方面都作了规范。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意见》还对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要加强对同级政协的领导,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意见》最后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新世纪新阶段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的确立和实行,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它与新中国相伴而生,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显著特征,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这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既可以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所造成的政治动荡,又可以克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意见》反映了我们党在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具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充分体现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三是与1989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在认真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意见》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比如,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一些重要政治准则;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丰富了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进一步提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明确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等等。这些都为保证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学习、贯彻和落实《意见》中具有重要作用。各级统战部门和政协组织,要从推动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结合起来,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广泛宣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结合起来,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多层次、大范围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多党合作事业,使国际社会更了解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日报评论员: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人民日报21日就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发表评论员文章《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全文如下: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这一制度与新中国相伴而生,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制度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显著特征,强调团结、合作、和谐,在国家重大问题上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都要倍加珍惜、自觉维护,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经验。世界各国的历史传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不同,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必然不同,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普遍适用的政治制度模式。《意见》着眼新世纪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全面、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遵循的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强调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意见》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对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对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更好的坚持和完善,使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得到更好的发挥。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是当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意见》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多党合作事业,使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我国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同时希望各民主党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各自成员及所联系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和衷共济,不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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