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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娟艳同志增补为盟市委委员
[发布日期: 2011-07-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在7月14日下午举行的盟市委十四届第十一次全委会上,全体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增补惠娟艳同志为民盟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惠娟艳,女,汉族,1959年12月出生,江苏无锡人。197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参加中国民主民盟,江苏省戏剧学校表演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南京市话剧团国家一级演员,现任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委员、民盟南京市文化总支委员、京剧团支部主委、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会员、江苏省电影家协会理事、南京市戏剧家协会副秘书长。

    主要简历:

    1973.02――1978.07 江苏省戏剧学校(原南京艺术学院附中)京剧表演专业专科学习
    1978.07――1988.01 南京市京剧团工作,主要从事电影拍摄
    1988.01――今      南京市话剧团演员
    2004.09――2007.07 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本科班学习
    2007.08             被评为国家一级演员
    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南京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惠娟艳从事话剧、影视表演艺术三十年,主演了五十余部电影和电视剧,凭着对事业的挚爱,刻苦努力、倾情演绎,为艺术殿堂再添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艺术形象。她主演的大型话剧《沦陷》获文化部“第五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剧目奖、第五届江苏戏剧节优秀表演奖、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一等奖;惠娟艳还是一个出色的节目主持人、策划人,曾策划主持许多重要的演出。

    关爱盟员、热心盟务工作。惠娟艳是民盟京剧团支部主委,她关注京剧团青年盟员的锻炼成长,鼎力支持南京市京剧团举办的青年演员专场演出,为青年盟员的成长创造条件。 2010年4月起,惠娟艳带着盟员策划导演了一台以《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现代京剧为核心内容的“红色经典新唱响”百场文艺演出,得到了《扬子晚报》、《南京日报》等重要媒体的关注,陈家宝、缪合林等领导观看了演出。

    立足本职、关注民生。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惠娟艳具有参政议政能力。她立足本职,从专业角度积极建言。2009年8月,在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惠娟艳提出了《关于完善市属艺术团体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议》,得到了原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许多与会代表的响应,有二十多位人大代表在建议书上联合署名。惠娟艳的建议,为解决长期困扰南京艺术团体的难题创造了契机。在南京市第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的联组讨论会上,惠娟艳作了关于“提高艺术团体从业人员待遇,减少人才流失”的专门发言,引起了时任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同志的高度关注,并立即敦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多方调研,积极部署,切实提高市属艺术团体人员待遇。惠娟艳还提交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应留出足够的自行车道》、《关注棚户区居民居住安全,加快棚户区改造》等提案。

    惠娟艳积极参加各项慈善公益活动。汶川大地震后,参加了多场抗震救灾义演和捐款,是江苏省红十字会志愿者。在排演大型话剧《沦陷》以悼念遇难的三十万同胞期间,有电视剧组力邀惠娟艳外出拍戏,片酬不菲,但惠娟艳坚决推掉了所有的片约。她觉得,作为一名南京市民,不忘国耻,记住南京历史上那个最屈辱最悲惨的时刻,这是一种责任,不可推却。

    惠娟艳同志积极关注社情民意,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责,不断创新盟务工作,凝心聚力,为构建“和谐南京”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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