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8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为此,教育部就《规划纲要》的制定向有关专家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征求意见。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目前教育部正在向社会各界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民盟作为以教育文化为主界别的参政党,更应充分发挥教育人才优势,发出民盟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强有力的声音。希望教育界广大盟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规划纲要》的制定提出建言献策。欢迎通过电子邮箱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魏淑玲 韩莉 朱晓江 电话:83196219、83196215 电子邮箱:njmm302@sina.com 来函地址:玄武区成贤街43号3号楼 民盟宣调处 邮编:210018 民盟南京市委员会 2009年2月2日 参考课题: 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 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 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 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1、学前教育发展; 12、特殊教育发展; 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 14、职业教育发展; 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 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 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1、发展继续教育; 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 23、促进教育公平; 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6、教育体制改革; 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8、民办教育发展; 29、教育法制建设; 30、教育对外开放; 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 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35、教育信息化建设; 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