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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2-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8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为此,教育部就《规划纲要》的制定向有关专家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征求意见。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目前教育部正在向社会各界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民盟作为以教育文化为主界别的参政党,更应充分发挥教育人才优势,发出民盟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强有力的声音。希望教育界广大盟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规划纲要》的制定提出建言献策。欢迎通过电子邮箱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魏淑玲 韩莉 朱晓江    电话:8319621983196215

电子邮箱:njmm302@sina.com

来函地址:玄武区成贤街433号楼  民盟宣调处

邮编:210018

 

 

民盟南京市委员会

200922

 

 

参考课题

1、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

2、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

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

9、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

10、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1、学前教育发展;

12、特殊教育发展;

13、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

14、职业教育发展;

15、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

16、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

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8、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19、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20、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1、发展继续教育;

22、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

23、促进教育公平;

24、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25、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6、教育体制改革;

27、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8、民办教育发展;

29、教育法制建设;

30、教育对外开放;

31、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32、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33、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

34、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35、教育信息化建设;

36、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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