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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岭前的感慨
[发布日期: 2006-11-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鼎宏邀我随高三年级一起赴扬州秋游,我欣然应----可以称此机会了却一个心愿了。记忆中曾两次到过扬州。第一次也是带着学生来的,好像是春游,在瘦西湖公园与学生一起消磨了几个小时,完成了“春游”的各项程序,在返程路上才想起:本应该去史可法纪念馆看一看的;第二次是来开会的,会议议程的紧凑和返程时间的紧迫又使得“谒史公祠”、“祭史公墓”的愿望落了空。结束了“秋游”的集体活动,把近800个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撒放在扬州城----“秋游”的自由活动开始了。鼎宏问我:“去哪里?”我丝毫没有犹豫:“去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纪念馆位于扬州市广储门外街24号,面临古城河,背倚梅花岭,是一个清静、秀丽之所在,在占地仅6000多平方米的空间内,集馆、墓、祠为一体,构成了纪念明朝末年抗清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较为完整的历史遗迹。

    史可法,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出生于河南祥符县(今河南开封市)。史可法少小勤奋,习文习武,天启元年(1621年)回原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市)应顺天府试,受学政左光斗赏识而拔为秀才第一名,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从政自西安府(今陕西西安市)推官起,连年升迁。崇祯十七年(1644年),崇祯皇帝自缢煤山,南京明大臣拥立福王即帝位,改号弘光并以次年为元年,史可法官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主持朝政,仅十数日,便被迫离京赴扬州督师。弘光元年(1645年),镇守扬州的史可法多次拒绝清军的招降,城破被俘,壮烈殉国。史可法殉难后,其副将、义子史德威苦寻遗骸未得,无奈于梅花岭下掘穴葬其衣冠成冢。

    参观纪念馆、拜谒史公祠、凭吊史公墓,整个过程仅用了约1小时时间,在这短短的1小时内,我们便伴随着史公走完了他44年的生命历程,而随史公的生命历程同行之后,对这位伟大的民族英雄的生命的理解也相应的升华至如此境界:生--死--永生。参观、拜谒、凭吊的过程中,所观、所看、所思、所想、所感、所悟等,最终形成诸多感慨。

    从某种意义上说,史可法可算得上是一个悲剧性人物。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史可法所处的年代恰好是明王朝日趋没落的年代,而在这样的改朝换代的时期,一面是涌现出“戎马打天下,开创新纪元”的喜剧性英雄,另一面则是凸显出“精忠报国,死而后已”的悲剧性英雄,应该承认这两类英雄都是历史的必然,所悲的是史可法属于后者;站在政治的角度上看,尽管谁都不敢保证如果没有南京明王朝弘光政权内部的权力倾轧史可法的悲剧就可以避免,但几乎谁都能看出,上述的权力斗争恰恰是加速南京明王朝弘光政权的崩溃、加速史可法的悲剧的终结的直接原因--查《史可法生平大事年表》可知:从1644年5月5日福王任命史可法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起,到1644年5月15日福王即位弘光皇帝并于次日以拥兵(总督凤阳军务)的马士英掌兵部事而迫使史可法主动(其实是彻头彻尾的“被动”)提出赴扬州督师止,史可法在明弘光朝中的兵部尚书任上实实在在(其“实在”程度也令人怀疑)“掌兵部事”不过十天,如此动荡之政治格局不能不说是在军事上形成史可法的悲剧的直接原因。然而,悲则悲矣,壮则壮哉!史可法镇守扬州与清军激战十日(1645年4月15日清兵游骑抵扬州城下,1645年4月25日扬州城破、史公被俘殉国)而失利的军事行为之“悲”,成就了他以身殉国之“壮”举、成就了他誓死抗清的“民族英雄”之英名。史可法纪念馆的飨堂前有一则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是的,把傲雪、斗霜的梅用之于史可法身上时与“亡国”之“泪”相关联,确实与其悲剧性人物的特征相符,而这样的悲剧性人物用他那既“悲”且“壮”的行为,捧出了一颗炽热的忠臣之心的同时,也为后人竖起了只可仰望的巍巍标杆--飨堂内,史可法坐像栩栩如生,郭沫若题联历历在目:骑鹤楼头难忘十日,梅花岭畔共仰千秋。

    曾经有人说起史可法时运用了一句俗语:识时务者为俊杰。对这样一种“汪精卫式的观点”我绝不敢苟同:明末王朝的腐朽没落,既不能为所谓的“识时务者”遮羞,也不能给史可法这样的“危难之时仍能忠君之事”者打上“不识时务”的烙印。对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应该用历史的观点去看待、去衡量、去评判。明末时期,阶级矛盾激化,民族冲突凸显,清兵的外辱、农民起义的内乱,搅得明末政权岌岌可危。仍可借助《史可法生平大事年表》查得:史可法任西安府推官时就曾参与镇压王嘉胤的农民起义,后调任为明末镇压农民起义之名将卢象升的副使,参与了对张献忠部的作战,在他为官的经历中,先后与农民军马守应、罗汝才、李万庆、闯塌天、老回回等部作战,且屡立战功。然而,所有这些都不能诋毁扬州一仗所成就的“民族英雄”之英名--在史可法这个历史人物身上所能够发掘出的最能够启迪后昆的恰恰是他在这种“不识时务”的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民族气节,难怪其军事上的直接对手清豫王多铎在史可法失败至尸骨无存的残状下仍然能够对其敬佩不已,也难怪清乾隆皇帝能够为其题匾“褒慰忠魂”、并敕封他为“忠正公”。看着史公祠内乾隆的御笔题匾、看着史公墓前勒有“史忠正公之墓”大字的牌坊,我突发奇想:抗清英雄史公若地下有知,将会如何面对清帝的褒奖?尽管对此疑问不能给出自信的回答,但有一点我敢肯定:即使让“梦文信国而生,慕武乡侯而死”的史公重活一回,他仍然会“守土以尽责,抗清以尽忠”的。

    纪念馆内的碑廊中有一些碑刻,我只注意到了国民党爱国将领蔡廷楷于1962年所题的那一方:率孤军守孤城,临难不苟,宁死不屈,伟大的爱国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气节,永远是后人学习的榜样。两位将军相似的境遇、不同的结局使人吁嘘不已。纪念馆内的廊檐下悬贴着一些图并文以介绍史公的生平,限于时间,未能细观,想来对于我们的青少年也会有一定的教育意义。纪念馆内还藏有史公遗墨:琴书游戏六千里,诗酒清狂四十年。查《史可法生平大事年表》得:四十岁的史可法有一次始于云南的远游,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六千里”,而“诗酒”云云,则可在一定程度上揣摩出史公的性格特征与生活状态来。我不懂书法,凭感觉可知史公遗墨中蕴含的笔底工夫绝非等闲。纪念馆内收有史公临难之际的遗书五通:给母亲的《上太夫人》、给妻子的《遗夫人》、给亲属的《遗叔父兄弟》、给义子的《付史德威》以及《二十一日遗笔》。此处录其第二封给妻子的遗书: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真所谓“区区十八言,铮铮男子汉”。

    参观纪念馆、拜谒史公祠、凭吊史公墓,在参观、拜谒、凭吊的过程中,所观、所看、所思、所想、所感、所悟等,最终形成诸多感慨--“史可法,人可法,书可法”、“史可法,古可法,今可法”、“史可法,今可法,永可法”--是的,我们确实可以、也确实应该从史可法这位英雄身上、从史可法这位英雄的壮举中寻得一些“可法”之处来。

民盟金陵中学支部  朱建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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